2026第四屆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 /第一次評審會議

2026第四屆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 /第一次評審會議

時  間:2025年5月15日
撰稿攝影:王進坤/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秘書長

評審團
主席:陳亮全/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退休教授
委員:黃志弘/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
   鄭泰昇/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線上)

主辦單位:
許義明/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副理事長
黃長美/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理事
歐陽駿/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理事
王進坤/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秘書長

許義明:感謝三位專家願意擔任第四屆學生論文獎的評審,本屆論文獎徵件辦法在徵件期程部分進行調整,回到第一第二屆時,於2025年7月1日徵件至12月31日止,是考量論文獎與住宅獎的頒獎典禮時間相同,若徵件及評選時間與住宅獎不同,會導致論文獎得獎者必須等候過久的時間,經本會理監事討論後,故決議將徵件時間改回與住宅獎相同。

另外,也跟三位委員說明,本會舉辦住宅獎及論文獎的初衷,是希望為台灣建築界貢獻一己之力,會選擇住宅建築則是考量住宅是最貼近大眾的建築,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建築空間,二則是此類型也占台灣建築開發近八成,是多數建築工作者投身的類型。本次會議除介紹本會辦論文獎的初衷及歷程,更重要的是請委員給予建議,來讓論文獎更完善,也更符合社會及建築專業的趨勢。

王進坤:接續許副理事長的說明,稍微補充幾點,本會是由已故的陳聰亨建築師所發起,他有感於台灣社會大眾對住宅建築的忽視,於2006年主動拜訪《台灣建築》歐陽駿社長,獲得社長的認同,而於同年創立第一屆台灣住宅建築獎,後於2020年為鼓勵國內各大專校院建築相關系所學生,針對住宅建築議題進行研究探索,而成立了第一屆的學生論文獎,至今舉辦三屆共收到58本論文報名,18本得獎。

>接續簡報第四屆學生論文獎的徵件草案,調整部分為:
1.徵件期程調整同住宅獎,由2025年7月1日徵件至12月31日止。
2.考量評審指導的學生無法參加競賽,將評審任期由兩屆改為一屆。
3.投件者必須請論文指導教授親簽同意書,才符合參賽資格。
於簡報後,請評審委員針對本屆徵件辦法進行提問及建議,依此進行調整。

黃志弘:國內鼓勵住宅建築類型研究跟討論的獎項,尤其是針對實務跟理論的,由住宅獎協會主辦的住宅獎跟學生論文獎都是首屈一指。觀察現代主義建築運動的背景,表徵呈現的幾個主軸,包括德意志工義聯盟、包浩斯及CIAM(國際現代建築協會)等,其實關切的主題八成以上都是住宅居住的問題。住宅的課題面相包羅萬象,從設計規劃、鄰里、構造、環控、生活、經濟投資等,與社會脈動緊密連結;比如現在讓大眾痛苦的高房價議題,更讓人敬佩陳聰亨建築師,有這個遠見於多年前就成立相關獎項來促進專業界關注。

在此先提出幾個建議,第一是獎項名稱,協會應該定下標準的描述方式,我建議在名稱上要將年分2026標上。二是獎項內容慢慢再擴充,每一屆適度微調是很合理的,但主題應該要釐清,於公告時就闡明。因有些住宅涉及的課題,是屬於現階段的社會議題、經濟議題跟政府政策議題,如此的話社會系、經濟系的論文是有可能參加的。最後是論文獎的評選機制行之有年,已非常完善,但關於獲選的論文,除要改寫成小論文在《台灣建築》雜誌刊登外,評審團是否能有一篇短文去闡述得獎原因,呈現其貢獻跟價值,也回應論文獎的初心跟宗旨。

回到前面所說,住宅的因應跟對應,幾乎啟動現代建築運動的社會背景跟規劃設計技術背後的社會基礎,從這個面向來爬梳相關議題面,找出年輕研究者對於政策、規劃設計、營建技術、社會住宅等,找出當下及未來的居住方式。會前與幾位先進交流,談到的議題如在宅老化等等,都是非常好的題目,若能被記錄下來,當未來做住宅研究或設計的人讀到,就會有正面的仿效跟波及。另外,今日已是數位時代,建議協會要投入數位社群的宣傳,讓學生能容易獲取這個競賽的資訊。

2026第四屆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 /第一次評審會議

王進坤:感謝黃老師的建議,先跟老師確認第一點,您認為目前獎項的名稱是不夠清楚嗎?

黃志弘:目前traa四個英文單字的縮寫是無法讀出的,但這也沒關係,因為舉辦三屆以來已經有品牌。問題是沒有對應出議題跟主辦方,比如住宅、上圓等,就容易讓人混淆。應該思考在獎的名稱上去確立價值,然後慢慢形成歷史跟傳統,建構出獎的品牌價值,目前traa四字沒辦法聚焦,學生論文獎又過於中性,不太能給人留下印象。至於內容部分,目前徵件研究主題已相當清楚,不但分成三大項,且裡面也有相對應的子題,比如有居住類型的使用後評估、可負擔住宅、高齡住宅等,是能對應到市場價格,若有對此議題進行研究的經濟系論文投件,其實也很合適。再來居住與鄰里及都市非常密切,但似還未將社會學拉進來,以及生活方式的改變,比方說現在有許多共用空間的出現,是1920年代公社運動生活方式的延續,這其實也可做琢磨跟論述。

而在宅老化對應的是居住者需要怎樣的生活,不管是從建築空間或物業管理上,都需要去深入調查研究。未來也可能有許多物業管理的題目會加進來,但這是否符合住宅獎協會辦論文獎的初衷跟關注的面向,就需要協會去確認。由於協會每屆邀請的評審委員都是關注住宅議題上的專業者,相信會吸引眾多好論文參加,逐步建立口碑及深刻反省討論,對台灣住宅供給面向的波及效果。

王進坤:再跟黃老師詢問第三點,過去每一屆我們都會請評審撰寫專文來說明該屆得獎論文的緣由及突破,老師是建議要再加強嗎?

黃志弘:我是指當得獎者改寫為小論文於雜誌上發表時,可以有一位委員撰寫約50字上下的引言,來跟讀者說明該篇論文的卓越之處,針對什麼議題有貢獻。

陳亮全:這篇引言也是對論文獎的評論(comment),其實在評審過程中就會有很多討論,為何要給這篇論文得獎一定是討論的重點,而這就會變成剛說的這篇的引言,或許也可以透過整理評審討論的內容來呈現。至於剛才說個別委員撰寫專文,來談住宅建築或有關這屆參加論文的觀察,那是另外的一件事,也應該是要有的。

黃志弘:是的,專文是這一屆到底呈現什麼,評審從中看到什麼。評選過程的論述相信會很精采,若能夠詳實記錄下來,不但發給媒體刊登,也可做為自己回想的依據,去梳理心得寫出comment。

王進坤:評選過程是會完整記錄,並會在《台灣建築》雜誌上發表,這已是本會舉辦獎項的SOP。剛黃老師提的社群宣傳,是否請三位委員給我們一些方向去加強,過去是會印製紙本的海報,寄送到建築系等相關院校,來請助教張貼,也會在本會官網及官方社群上刊登跟分享。

黃志弘:我建議將徵件辦法,製作成電子檔案(貼圖),到各大學的學生討論版裡面去廣發,主動將資料提供給學生,而不是被動的等學生不小心發現而來參加競賽,比如說IG跟Dcard的討論版等。

鄭泰昇:我個人的經驗來自帶的研究生,是得獎後才跟我說的,這反應學生其實會主動搜尋競賽。另外,就前幾屆的徵件研究主題及得獎論文,其實並不好評選,因方向非常廣,包括有居住型態的創新,建築趨勢的探討,如永續、節能等,當然都是以住宅為例來切入研究,這等未來評審時再來討論。

有幾點是我目前觀察到的,包括近日各地方政府大力興建的社會住宅,十年後可能會產生社會住宅過剩的問題;二是在宅老化;三是住宅延壽(building life cycle),內部居住者要怎麼去配合;四是人居環境怎麼建構。我現在擔任社會住宅的評審,委員們很重視外部環境與community之間的關係,開放空間的留設,甚至都更後創造出來的後巷新文化的誕生等,雖然跟住宅本身沒有關係,但在參加競圖時卻是很重要的一點。

其他,還包括新的物流文化所造成的入口梯廳、收發郵件,甚至是地下室收垃圾等,因為新科技文化誕生所造成的住宅型態的改變等,我很期待能看到一個新的,能解決台灣住宅問題的論文,是可能會影響國家政策,對解決未來十年的問題有幫助,論文研究相對建築師的設計實務,應該要更前瞻一些。

王進坤:針對本屆徵件辦法調整的第三點,也就是報名者須取得教授親簽同意,才完成報名資格,這是來自前屆評審的建議,因指導教授最瞭解學生在校研究的過程,能避免相關學倫問題,不知道三位委員是否也同意,本會支持但也擔心會否成為學生報名參加的門檻?

黃志弘:我想學生會自行報名,應是怕若沒有得獎會有點糗,等得獎後再跟指導老師報喜訊。其實學生要完成研究論文取得學位畢業,大部分師生關係都不會太差。另外,我很贊同獲獎論文,也頒發獎狀給指導教授,這是很好的互動。回到是否指導老師須親簽來作為必要條件,我覺得是可以的,等於學生將參與競賽的資訊分享給老師,通常老師看到這樣不錯的比賽,是會再推薦給其他學生的,在這樣良性的互動下,就會有更多好論文來參加比賽。

陳亮全:近年關於學術研究的倫理問題確實很多,所以嚴格一些的要求也不錯,取得教授親簽同意也可以看成是禮貌的知會指導教授。過去包括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祐生研究基金會的發展過程,也是有讓指導教授知道,教授指導的學生或前面學長姐得獎後,回去跟學弟妹分享有這樣的論文獎可以參加,參加徵件的論文就會逐漸增加,這是相當好的發展,而且這也隱含著提醒老師指導論文,應該要慎重的把關。

>聽取委員建議後經本協會理監事委員開會,維持投件者必須請論文指導教授親簽同意書,才符合參賽資格。

陳亮全:我看完徵件辦法後,覺得研究範圍是可加以界定,不能太包山包海;住宅牽涉的範疇廣泛,且台灣從未對「住宅」兩字認真討論過,相較於英文有dwelling、housing、house、home等等都表達不同的意思,相差很多,所以協會的目標是什麼必須要思考,比如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現在是較從不動產的角度探討住宅,因此對住宅的空間設計規劃就會談得比較少。

若學生論文獎是延伸自住宅獎,那麼我想評選對象的範疇其實已經有了;台灣的建築教育是很少關心住宅的,導致住宅變成是商業行為的一環,被歸納於不動產的範疇。但若從歐洲住宅發展的歷史來看,近代的住宅是從產業革命、勞工問題等慢慢聚焦、被重視,甚至延伸推動了後面相關的建築法規、都市計畫制度。現在擬定的徵件辦法其實已包山包海,這樣也沒有說不行,但若能加強說明本論文獎比較重視之處,或許更能聚焦。

過去台灣對集合居住就沒有清楚思考,因集合居住跟個人居住非常不同,比如第一屆由康旻杰教授指導的得獎論文,就是用「閾限」兩字談私空間跟公空間兩者的中介,這是聚落或集合居住才會出現的空間。排灣族的學生曾跟我說過,他們住宅前面的前庭空間是居民與鄰居或部落民眾聊天、交流的社會空間,而住宅裡面則是private(私人的)空間,對於這種中介或介面的空間近期已開始有人關注跟研究,這是住宅設計,尤其是集合住宅設計裡很重要的課題。

論文如鄭老師所說,是可前瞻的去研究問題,但不需要包山包海,所以將重視的議題或面相提出來是好的。再來獎項的名稱,我也認為該更明確些,建議可以跟住宅獎聯合在一起,比如可命名為「2026第四屆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這樣就比較清楚一些。至於要不要加「上圓」,就由貴協會討論。

許義明:由於上圓是建築師事務所,會擔心若將上圓冠在前面,可能影響業界或學界誤會本所有特定的目的,所以自創立住宅獎以來,一直希望低調,完全讓專業的委員把關,藉此邀請更多人一起關心台灣住宅建築的發展。

王進坤:確實在學生論文獎前面加上「台灣住宅建築」六字,是能更清楚知道論文獎是由本協會主辦,並且關注的就是住宅建築議題,會再跟理監事確認予以決定。

>聽取委員建議後經本協會理監事委員開會,確認「traa學生論文獎」自本屆起更名為「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

第四屆traa台灣建築學生論文獎-徵件辦法

陳亮全:目前徵件辦法中的審核程序及標準,是有提到要「以論文內容對改善或提升當代居住環境之住宅建築規劃設計,有實質貢獻者為主要審查標準。」這一點容易有爭議,因論文能夠起步就很不錯了,但很難達到有實質貢獻,若用這個標準來審查不容易,有時很難判斷。但我同意要針對實質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比如對規劃設計等相關問題,而不是去談政策相關的議題;因住宅政策是要與人口變化與結構相連結,雖台灣住宅政策從來不談人口變化,但在少子化的趨勢下,要談住宅的量是否過剩等的問題就範圍太大了,所以我們期待的論文還是應聚焦在建築設計規劃相關的議題上較佳。

過去談居住行為,根本沒有人理,記得黃世孟老師曾經談居住的收納空間很重要,但台灣住宅設計根本沒人會關心衣櫥怎麼擺設。還有像早期的現代住宅設計中,柯比意提倡把建築面寬縮小,但同時將建築樓層拉高,其目的是希望光線不被建築遮擋,讓陽光可以更照進內側的空間,但台灣就不會去做如此的研究。所以若論文獎能著重在空間的規劃設計、集合居住行為等的研究,將會對建築界比較有幫助,當然要進行一些前瞻的社會性研究問題也可以,但不能太廣泛到什麼都有,不然台灣的住宅就會只剩下是不動產的投資產品了。

王進坤:陳理事長生前,不斷提醒我論文獎雖是廣泛鼓勵願意投入住宅建築領域的研究者,但也擔心太廣泛,會失去原本期待研究能幫助住宅建築實務的初衷,因此才於第三屆時訂定了徵件的研究主題範疇,但三位委員好像認為範圍應再討論,還請委員跟理事建議怎麼調整更符合現在趨勢?

黃長美:我建議徵稿範圍不限制於「當今」,加強本會是期許能對未來或具前瞻性的研究,下面研究主題的三大項內的細項,目前寫得太傳統,沒有反應時代性,過度強調建築體,卻沒有談到居住行為、鄰里等,應更反應當今社會條件、時代需求,讓參加者知道本會著重之處在這。我建議增加都市環境一項,包括開放空間、景觀等等。再來是技術層面的議題,比如住宅標準化、營建技術的自動化、預鑄等,也可寫進項目內,去討論未來的可能性,還有像建築材料、建築構造等,因為很多引起建築根本性改變的,常不是從建築角度出發的。

陳亮全:我同意環境很重要,但不要寫「都市」而是寫「居住」環境比較好,因都市的面相太廣容易失焦,比如論文獎關注的是住宅的共用或公用空間,但政府對住宅社區的獎勵開放空間到底成效如何?是否符合居民的使用需求?這個議題確實很重要,不過我認為它還沒有達到都市層級的議題。另外,我認為目前很重要的是「集合居住」的問題,因政府或是建築界長期都是用「個人居住」的角度看集合居住,這就容易造成很多問題。

王進坤:剛黃理事提的技術層面,我跟陳理事長之前曾討論,認為確實很重要,但必須小心羅列,因為論文獎著重之處仍在建築設計的領域,技術層級的較屬於營建跟土木專業,擔心會失焦。

陳亮全:我理解黃理事跟王秘書長的想法,我建議是在原本徵件的項目中去補強,而不是為此再開另外一個大項,徵件主軸仍是住宅,是在這個建築類型下的構造、永續等課題。

鄭泰昇:這其實是兩難,一方面希望廣邀好的研究論文參加,但又怕不在主軸內的論文參加,造成評審的負擔,不過目前的三項分類是好的,只是描述可以再前瞻性一些。我想在評選審查時,評審各自的想法說不定都不同,我現在先分享自己的想法:第一是local Issue,就是台灣自身面臨的問題,如果有前瞻性的觀點跟論文,我會很欣賞,若能跟國際接軌就更好;第二是有新的居住宅型態,能去推動業界思考,這會是另一個層次的,但都很不錯。至於把範疇放寬或縮減,我想都有可能,作為評審就是在報名參加的論文中去遴選出好的,符合協會初衷的。

>聽取委員建議後經本協會理監事委員開會,本屆研究主題做出以下調整:
1.住宅居住需求及行為導向的研究
─如住宅類型、集合與個人居住需求、社區環境、使用行為、用後評估等。
2.社會需求導向的住宅研究
─如社會住宅、可負擔住宅、高齡住宅、住宅改造、通用設計、物流管理等。
3.永續課題導向的住宅研究
─如智慧、環保、健康、舒適、安全、低碳、節能、構法等。

王進坤:論文獎舉辦三屆以來的報名件數,第一屆為7本、第二屆27本、第三屆19本,第二屆是因沒有限制研究範圍,因此參加的比較多,第三屆開始建立範圍後,件數就有稍微減少。至於得獎總數則約為參賽件數的三分之一,但這不是固定,是由評審依照該屆參賽論文的品質來決定。

黃志弘:首獎跟佳作的獎金差距不大,分別是四萬跟三萬元,這差距沒辦法表彰出首獎的價值,我建議將兩者獎金的差距做調整拉大。

陳亮全:我也同意目前首獎跟佳作在獎金上無法表現出差異,建議調整獎金的差距。另外獎項的名稱是否可做調整,比如改為第一、第二、第三名跟佳作,這好處在是較能區隔出排名,在評選時也比較容易討論,單只有一個首獎是會比較難評選。

王進坤:第一跟第二屆時,徵件辦法其實是只有「得獎」,並未分得獎項目,後來在第二屆評選時就發現,有論文的品質是優異於其他得獎論文,但因為沒有區隔就很難獎勵,最後只能在名稱上調整(特優、得獎),故在第三屆時本會將獎項調整為首獎跟佳作,並依此編列獎金,希望能突顯首獎是本屆最好的論文,也代表本協會的期待。

鄭泰昇:我也贊同將獎金差距拉開,至於獎項類別是否要分成一、二、三名,我倒沒有想法,尊重主辦單位。我是建議在既有獎項上,增加一個「評審特別獎」,保留一個彈性給評審鼓勵研究很特別,但可能跟住宅的關係沒那麼直接,但值得去鼓勵的論文。

>聽取委員建議後經本協會理監事委員開會,做出以下調整:
1.獎項仍維持首獎跟佳作,新設「評審特別獎」,來表彰在研究議題及解決策略上具特殊價值之論文。
2.調整跟新設獎項獎金
>首獎:新台幣40,000元整(含稅)
>評審特別獎:新台幣30,000元整(含稅)
>佳作: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

陳亮全:徵件辦法的注意事項中,有一條是:「得獎者要於15天內改寫為期刊論文,主辦單位有優先刊登權利」,我建議是否不要去干涉與限制論文的投稿;因這可能影響學生之後去投學術期刊的機會,協會能不能准許得獎的論文再去投稿學術期刊?因學界的慣例是不允許一稿多投,若已在某一學術期刊上發表,就不能重複再發表於其他的學術期刊。

黃志弘:確實會有這樣的疑慮,大多數的學位論文會被學校要求投稿期刊或研討會,當稿件的內容重複度很高時,就容易產生學倫自我抄襲的問題,且若要改寫為期刊格式,必須要列入非常多參考文獻,這對《台灣建築》雜誌是否有必要,是否請黃理事(總監)判斷。

黃長美:就如陳老師跟黃老師所說,《台灣建築》是沒必須要採取期刊格式,那就調整為須改寫為5000字以內雜誌版文章,但仍要求必須在三週內改寫完成,且主辦單位有優先刊登權利。

許義明:再次感謝三位評審委員出席,以及陳亮全老師同意擔任本屆評審團的主席。今日會議討論到許多重要的議題以及各位給予的寶貴建議,本會將整理製作成會議記錄,並依此調整徵件辦法,期待這一屆的評選能給予台灣住宅建築發展正面的影響。

2026第四屆台灣住宅建築學生論文獎 /第一次評審會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