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幸福的容器.探索住宅的本質
時 間:2023年5月13日
攝影撰稿:王進坤/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秘書長
主 席:許義明/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副理事長
評審團(以下依姓名筆劃排列):
初選評審
王銘顯/王銘顯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何震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
林佩蓉/大林工作室主持建築師
林祺錦/林祺錦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殷寶寧/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
決選評審
李彥良/忠泰集團副董事長
林曼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名譽教授、北師美術館創辦人暨總策畫
侯文詠/作家
郭旭原/大尺建築設計主持建築師
郭肇立/建築評論者
劉克峰/691.創創設計
戴育澤/戴育澤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主辦單位:
歐陽駿/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理事
王進坤/台灣住宅建築獎協會秘書長
許義明:在此跟各位評審報告,台灣住宅建築獎(以下簡稱住宅獎)的發起人陳聰亨建築師,已於今年4月28日不幸於杜拜辭世。住宅獎是2006年由陳建築師跟台灣建築雜誌歐陽駿社長一起創立,至今邁入第10屆20年。這個獎是陳建築師畢生的職志,他起心動念辦獎的初心,是因住宅建築為台灣建築開發的最大量,匯集眾多開發商跟優秀的建築工作者,但長年以來專業界卻討論的很少,社會也常只以「價格」角度看住宅建築,忽略眾多專業者在住宅領域的投入,也缺乏共同討論提升住宅品質的平台,為此而成立了住宅獎。
在此非常感謝各位專家願意擔任本屆的評審,我跟陳建築師合夥開業多年,雖然他已離開我們,但我們會承繼其精神,繼續辦好住宅獎,也請各位評審多給本會以及參賽者指導。
歐陽駿:因陳建築師的辭世,我到現在心情仍很複雜,能做的就是繼續推動住宅獎,讓住宅建築能向上提升。
>接續由王進坤秘書長簡報第10屆住宅獎的徵件草案,調整部分為:
1.設立「最佳社會住宅獎」(一名)
2.特別獎的獎勵細則中,增列「青年購屋或租屋之建案或方案」
於簡報後,請本屆評審委員針對本屆徵件辦法進行提問及建議,依此進行調整。
一、「最佳社會住宅獎」設立緣由及評選方式討論
林祺錦:這屆將社會住宅(以下簡稱社宅)獨立出來設立獎項,是指評審時社宅就獨立一項審查嗎?
王進坤:本屆社宅會獨立一個類型進行評選的原因包括:一、社宅為政府當前政策,已有越來越多建築完工,數量可自成一項;二、社宅是「只租不賣」,與以銷售為目的的商業集合住宅不同;三、社宅必須肩負政府當下推動之政策,除居住外還會提供各式公共設施,與銷售為主的集合住宅不同。因此,若將社宅與集合住宅放在一起進行評選,對兩種類型都不公平。至於,是否審查時就將社宅獨立一項評選?或仍與集合住宅放在一起評選,只是於最後決定獎項時才獨立給獎,本會尊重初選及決選評審團的決定,但依照過往之經驗提醒,因現勘的時間有限,能現勘的件數依作品地點,約在10-15件左右,會壓縮到各類型現勘的件數。
林祺錦:以及特別獎,要怎麼審查?怎麼定義?或是到決選時才會選出來?
王進坤:特別獎過去是由決選評審決定,但初選評審的工作至關重要非常辛苦,因必須要保有最寬大的心,在進行篩選的同時還要讓具多樣性、實驗性的住宅保留下來,進入決選審查。住宅獎自創立以來,一直有保留彈性就是評審是能具名給獎的,若評審真的很喜歡這件作品,是能以個人名稱給獎的,比如說「王進坤特別獎」,或初選評審團一致認為決選審查有遺珠,也可具名以「初選評審團特別獎」來獎勵,搭配委員或初選評審團撰寫的專文,說明在這件作品中看到什麼,而決定頒發獎項鼓勵。
許義明:初選評審的職責重要且關鍵,要在短時間內從快近兩百件作品中去評選,又要考量各種社會議題並看發掘各建築師在設計上著重之處,非常不容易。
林祺錦:初選就是盡量保有各種多元跟可能性,讓決選評審去煩惱,來避免有遺珠之憾。另外,住宅獎針對的是建築師跟業主,但掌管建築法規的政府主管機關相當關鍵,比如近年雙北建築師就很羨慕台中、高雄,因兩地的建築法規對開放空間都有相關的獎勵規範,如台中鼓勵宜居建築的政策,就放寬陽台突出從2公尺可增加到4公尺。但雙北就很嚴格,讓建築的可能被限縮很多,若將雙北跟台中、高雄的住宅一比,就很難脫穎而出。
郭旭原:我自己感觸頗多,第一是因陳建築師過世,第二則是我曾擔任過住宅獎第三屆(2011)的初選評審,對評選的過程印象很深。住宅獎鼓勵我許多,剛開始做房地產時,真的很難得到學術界的認可,是住宅獎讓我們被看見被討論,因此我跟團隊每屆都持續報名參加競賽,但競爭很激烈要得獎真的不容易,終於在上一屆得到首獎。我觀察住宅獎近20年來的評選改變很大,已不僅是評選美不美,怎麼突破法規等,而是去看住宅的核心,作為一個「家」應具備的價值,然後選出有超越這個價值的作品。為達到此理想,評審團也不斷在調整,開始邀請藝術家林舜龍、文化觀察家詹偉雄等擔任,確實給出很多不同的觀點跟視野。
不過近年有越來越多的建築獎項成立,我認為住宅獎的宗旨應該更明確一些來區隔,而今年剛好是第十屆,建議創立一個特別獎紀念陳建築師,來回溯這20年台灣住宅建築的變化,並透過這個特別獎去反省跟批判,也彰顯這個獎的歷史。
許義明:感謝郭建築師的建議,本屆在籌備時確實有討論要成立一個特別獎,徵件範圍也就是訂在10年或20年,去觀察台灣住宅建築的發展,但最後考量若要跟住宅獎一併舉辦,對主辦方跟評審團的負荷都很重,且也容易失焦,故目前規劃是明年再來舉辦。
劉克峰:住宅獎是兩年舉辦一屆,但徵件的年限卻是四年,所以作品是會被評到兩次嗎?這原因是?
王進坤:是有幾個考量,第一是希望每件作品能有兩次被審查的機會,因住宅建築要關照的面向很廣,每位評審考量的方向會有不同,盡量讓作品都能被不同角度審查到;二是有些作品可能因各種原因錯過參加評選,站在鼓勵角度讓他仍有機會參加;三是擔任評審因利益迴避,作品無法參加競賽,本機制也確保評審作品能參加競賽。我也回應郭建築師剛的建議,住宅獎舉辦9屆18年來,確實記錄了台灣住宅建築的發展,故這屆與陳建築師討論時,是有提出舉辦一個10年或20年的住宅特別獎,但因時間上與住宅獎重疊,加上牽涉到住宅的管理維護,應將物業納進來討論,為讓事情更為圓滿,故決議是錯開了逐步籌備,預定明年舉行。
郭旭原:我整理了一下想法,住宅獎的精神一直都存在,但不是非常的清晰,我建議應進行梳理建立論述,將意圖推動的價值展現出來,如此會讓參加者跟大眾更清楚知道住宅獎追求的是什麼。在此刻紀念陳建築師又逢是第十屆下,是個可好好想的機會。
戴育澤:我認為住宅最有趣之處,就是會隨著居住者的年紀,以及時空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安藤忠雄的作品「住吉的長屋」很厲害,但安藤受訪時都說很感謝長屋的業主,多年來像個苦行僧般生活,維持建築原始的創作初衷,讓整個空間被延續。若住宅獎也能舉辦一個關注「時間」的獎,就非常的棒,目前全台都在做危老,但我不認為這是最好的方式,目前拆除的都是透天或公寓,因有容積可往上加蓋,但也可能很多設計品質良好,且結構還很穩固的房子,只因土地價值而被拆除,這是很可惜的。若有一座表彰住宅的設計跟維護能經過時間的考驗的獎,不但對社會是很好的提醒,也將生活發展的軌跡記錄下來,會是很好的方向。

侯文詠:請問社宅跟私人集合住宅兩個在評選時,有不同的標準嗎?
郭旭原:台灣的社宅多由政府舉辦興建,目的是維持居住正義,土地也是政府所有,這就與市場上販售的集合住宅很不同,販售是屬於私人產權,因此公私的界線很明確,但社宅因為政策上是要服務社會,因此很重視公共性跟開放性,是要跟城市的紋理結合在一起,這與重視產權跟隱私的私人集合住宅非常不同。
劉克峰:我去過幾個國外的社宅,對都市的開放性都很高,而且都很實用,地面層多是停車場,也沒有做綠化,但動線很明確,讓人很快就停好車回到自己的住宅裡。台灣的私人集合住宅是把地圍起來,裡面的各項設施只有社區裡的人可以使用,且越昂貴的住宅就越不開放。
戴育澤:社宅的第一關鍵是公共性,不僅是內部的人與人,也是與外部環境的連結;第二是因要面對大眾,所以多樣性比較高。房地產開發因是要賣的資產,所以講求坪效、隱私、安全跟好維護,為了好銷售故同質性會很高,幾坪到幾坪的房子會是什麼格局,大概都已固定,而且一棟樓中的變化不大。但社宅則有一房型、兩房型、三房型等,而且大多是混合在一起,因而居住者是由不同的社會階層跟家庭組成,公共空間會更強調住戶彼此交流。尤其在一樓的Open Space 更強調與鄰里的互動。
林祺錦:現在社宅也有很多種,有跟私人建案是同一棟的樓上樓下的,所以要怎麼分類來評選,會需要更多的討論。社宅的公共性還包括許多公部門的進駐,比如圖書館、長照機構等,這是私人住宅不太會有的。
王進坤:混合式的住宅類型,過去幾屆也都有作品參加,就我的觀察,評審團會審查不同機能在空間跟動線上,是否有做妥善的區隔規劃,讓兩種不同類型裡的居住者或使用者都能有舒適的生活空間,甚至是超越單一類型居住者的品質。
王銘顯:開業至今還沒有私人集合住宅的設計經驗,可能是因很喜歡參與公共工程的關係,若私人集合住宅跟社宅相比,社宅對我更有吸引力,因除了開放性之外,政府置入的program也很具挑戰。反觀私人集合住宅,確實在公設跟立面上是精雕細琢,但在居住空間的表現上可能會比較弱,故本屆將兩者區隔開,讓兩個類型各自評比是很好的方式。
二、「特別獎」評選及增設細項
林曼麗:雖然我擔任過多次建築競圖或獎項的評審,但從未擔任過住宅類型的,由剛剛的簡報中可得知住宅獎不論在完整度跟評選機制上都相當嚴謹,聽完後我就在思考,這個獎對我這樣非建築工作者的人來說意義是什麼?對建築專業者又是什麼?是鼓勵建築師、鼓勵業主要回到居住的本質嗎?我過去擔任公共建築的評審時,對建築師提出的設計批判是很強的,因許多建築師的設計常為了美學或造型等各方面的考量,而不符合使用者的需求,這是我不能接受的。若回到住宅類型,應該要更細膩,因關照的是人跟人組成的家庭,所以住宅獎要彰顯的價值,不該是豪宅或精緻完美的建築,而是去創造人在社會裡面,怎麼共同居住的空間。目前台灣住宅建築的問題很嚴重,房價太過高昂,不但年輕人買不起,就算買也只能住在很小一間裡,也因為這個狀況,社宅才會開始被討論。
所以我建議住宅獎應該要回到創立的宗旨上,去思索住宅的核心價值跟其理想性。目前住宅獎提出的兩個核心:「其一,台灣住宅建築設計與居住行為的根本性思考;其二,對現況有前瞻性與突破性之貢獻。」格局很大,但也就比較籠統,雖然每屆的評選結果都在定義這個獎,但主辦單位應該一開始就為這個獎下定義,建立其試圖對社會闡述的價值,不然的話就很可惜,變成是一屆屆在頒獎。這20年來台灣社會變動劇烈,我建議住宅獎協會可以思考這件事,如何讓這個獎能與時俱進的永續舉辦,並對住宅領域發揮深遠的影響力。
郭旭原:我呼應曼麗館長所說,在住宅獎內附加一個價值,初選跟決選都在這個價值下去審查,而不僅是透過住宅類型的分類,作品必須符合這個價值才獲獎,藉此一屆一屆滾動,依此不斷累積下,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回頭看,就能夠檢視台灣住宅建築的發展。比如10年前的集合住宅設計,大都是比較小的基地,樓高也約在10至20樓左右,還滿能夠去發揮想法的,但現在因為有都市更新,基地變得很大,樓高都在20至30多樓,但反而讓住宅被規格化了,變成是看數字在設計,也導致整個住宅生態改變。雖然居住的根本核心應該是不變的,但因開始將都市衰敗的建築代謝來改變環境,而促成新的變化,讓台灣當下處在這不變跟變的時刻,是應該要思考怎麼將社會導引往正向,而非僅是利益的計算。
郭肇立:雖然住宅獎提出了兩個鼓勵的方向,但我覺得跟一般的建築獎其實差異不大,失去藉由「獎」去思考「建築本質」的機會。目前許多建築師在思考建築時,往往過度的視覺化、符號化,或用了很多的隱喻(metaphor),卻沒有思索建築的本質。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特在《建築十書》中,提出建築的三原則「堅固、實用、美觀」,指出建築不僅是美還必須兼顧實用性與合適性,但現在的建築師過度強調美、強調前瞻性、強調現代化的追求,卻忘了建築的本質,導致建築不實用、過度昂貴,甚至容易損壞等,尤其是住宅建築更應兼顧實用性跟合適性。作為評審,各種住宅都可以評選,能站在鼓勵的角度給出很多佳作,也能站在比較挑剔的角度,去為這個時代指出「方向」,因此這不需要考慮太多,但住宅的根本價值應該是要兼顧實用跟適切性,這從兩千多年前的古羅馬至今是沒有改變的,卻與今日專業界談的住宅有一點距離,這是我所關心的。
侯文詠:我也呼應前面幾位評審的看法,作為一位非建築領域的人,我也感覺目前住宅獎的定義,有點難被辨識想要追求什麼。我常寫影視的劇本,一個故事常常需要一百多個場景,因此我很常在找建築空間,在這樣的經驗得知,不同的空間被拍攝出來的氛圍會完全不同,而開始理解重要的並不是建築物,而是建築跟居住(使用)者互動所衍生出的故事,來參加住宅獎評選的作品,應該已有人或家庭住進去,此時設計者的想法跟居住者的關係就變得重要,因居住者(如學生、夫妻或三代同堂等)的不同就會跟建築發生不同故事,或創造出不同的氛圍,這個關係應該被彰顯或作為評選的考量,就不再是建築美不美,而是人住進去後所產生的故事,這應該被住宅獎強調,因為住宅就是人的生活空間。
殷寶寧:徵件辦法是一份正式的文件,我建議把陳建築師的名字放進去,雖然陳建築師人低調,但他20年前就觀察到設計者跟居住者的重要性,透過辦獎讓設計端的聲音出現,藉此帶動討論的貢獻應該要被看到。這個獎從一間私人事務所開始到成立協會,是企圖引動更多人來改變大結構性的問題,這很值得尊敬,我認為曼麗館長剛提出的建議,也是在推測陳建築師心中有想要鬆動跟對話的期待。我就開始想第十屆有怎樣的辦法來延續並加之放大,除協會已經在做的如媒體跟教育外,還有哪些管道能展開。第一個想法是若邀請具有公務員背景的人擔任評審,因能從法規跟公務員的角度去思考,藉此改變政府機關的政策態度,但若這樣這個獎因是由私人機構主辦不拿公部門的補助,而累積出的公信力也可能因此被動搖,怎麼做還需要再想想。
近年有頗多對居住有理想的人,開始買地蓋小房子,但大部分的人仍只能購買住宅市場上的商品,若這些購買者對居住有更多的期待並發出聲音,開發商是必須要回應的,所以住宅獎協會應試著去促進社會上更多討論。我觀察問題的關鍵還是在資本,也就是在造價成本上,現在是用力在建材上,以各式各樣精緻的裝飾來包裝,是商品為導向的,但除了該棟住宅建築量體外,周邊的環境也非常重要,像社宅就更關切這部分。因此,應從建築計畫來看住宅,好的建築計畫是能關照整個都市跟基地環境,包括周邊開放空間的綠地系統、道路等設施,而這些是否該在評選上表現出來?
>本協會聽取委員的建議,並經理事會討論後,決議於特別獎的特別獎勵方向中,增列「e.有助於提升都市環境及居住行為之政策法令措施的政府機關」。

三、「台灣住宅建築大獎」設立之初心及討論
林曼麗:我有一個大膽的建議,就是跳脫現在集合住宅、單棟住宅及社宅的獎項分類,而是採用不分類的評選就叫做「台灣住宅建築獎」。因現在的這些分類是從類型或資本的角度去拆分,但不論是單棟、集合都需要回應周邊環境、居住行為等等,各自有其獨特的意義跟價值,做為評審是否就專注在「居住」上,從參賽作品中選出覺得最傑出的作品,這件作品可能是彰顯或突破了一個獨特的價值,能傳遞給社會去瞭解,來改變現在台灣追求豪宅的氛圍,回到住宅建築的根本、回到核心,而不是去評建築的量體或複雜度。
郭旭原:我也認為打破分類來揭示住宅的本質,或許是一個能嘗試的方法。
林曼麗:若真的不分類改設「台灣住宅建築獎」,我建議特別獎應該保留,這是我辦台新藝術獎時的方法,在視覺藝術獎、表演藝術獎外設立特別獎,原本特別獎是比較小的獎,但當時間到了之後就反過來,現在特別獎反而變成「台新年度大獎」。這個作法是因我當年就認為當代藝術的未來絕對是跨領域,但當時的創作者不太能接受現在已習以為常之事,所以就設立特別獎來保留這個可能性,去鼓勵更實驗、更前衛的創作,雖然可能還不夠成熟、不夠完美,但有某種值得鼓勵跟珍惜的,可能是未來的一個因、一個種子,站在這個角度建議應該保留特別獎。
林祺錦:住宅獎跟其他的獎項相當不同,第一是因為使用者很單純;第二是可能佔台灣建築量的八成,是影響城市美學很重要的建築類型。但這個類型的限制相對其他建築類型非常大,受制於開發商、公部門跟使用者,若要純粹的去選住宅的前瞻性或實驗性,我推測永遠都會是單棟住宅贏得,因集合住宅根本不可能有跟單棟相同的機會去做嘗試。住宅獎舉辦9屆以來,就我的觀察普通豪宅根本無法得獎,因每位評審在審查時,不會是看這些住宅用的建材豪不豪華,而是去看在空間使用上是否具備開創性。
單棟住宅因有具體的居住者,且多會在現場陪同介紹,所以評審會聽到居住者的心情,但集合住宅是不特定的對象,除非能邀請到管委會或裡面的居住者出來,並且要讓設計者迴避,才可能聽到真話,也就是設計是否有符合使用需求。若站在這個角度要去評選,那應該不能像現在是四年內取得使照的,而是已居住使用了20年、30年的,建築仍維護得很好,且使用效率也很高,但那應該是另外的一個獎項才合適。
許義明:針對管理維護的部分,之前也有討論要納入於台灣住宅建築20年獎,作為其中一個評分的項目。
殷寶寧:順著這個脈絡,住宅獎不該是選完就結束,應該讓使用者也能出現,有沒有機制能讓使用者現身去表達意見跟感受?尤其是剛提到的以時間為期的獎,像修澤蘭建築師的作品花園新城,今日回頭看仍很前瞻,且裡面的住戶都相當感謝修建築師,在50年前就提供了這麼好的居住環境。是否每屆的特別獎,可以去回顧什麼是好住宅建築,好的設計品質,透過這個特別獎將住宅的價值表現出來。
何震寰:住宅獎是由私人建築師事務所贊助,因而保有一種彈性可以回應社會變動,是令人敬佩的。住宅占台灣整個建築量的七到八成,是非常龐大的一個類型,若不分類是很難評選的,因為單棟跟集合住宅在量體上、預算上,以及建築法規都非常不一樣,不適合放在一起審查。但我建議可參考電影評選的方式,仍保有分類的獎項,但設立不分類的獎項,來獎勵該屆回應居住本質適切的建築。
歐陽駿:記得在第一屆評選時,確實有選出不分類的首獎,但之後內部討論時陳聰亨建築師就提出,高層集合住宅是台灣住宅類型中的最大宗,是關照最多居住者的,而且與其他類型的量落差很大,故希望住宅獎是要能提升集合住宅品質,但若不分類選出的都是由單棟或連棟透天住宅得首獎,那就無法回應社會的真實狀況,所以他一直提醒。住宅獎一開始不論初選跟決選評審,都是建築師或建築學者,並沒有開發商在裡面,是希望以建築角度去評選,但後來也發現這樣沒辦法影響建設公司,討論後才開始邀請開發商擔任評審。接著也參考園冶獎的評審組成方式,不過那又太稀釋對建築設計的追求,是不斷的討論跟調整才到今日的評審團組成及評選方式。
王進坤:就如歐陽社長所說,住宅獎舉辦以來秉持回應當下住宅建築的各項趨勢,傾聽業界的聲音來進行調整,是尊重每位評審委員的建議來進行調整,而這也是今日第一次評審會議的舉辦目的,非常感謝大家的建議,我們會慎重地討論。我簡短跟各位委員回顧一下九屆住宅獎在獎項上的變革,而這都是依著每屆參賽作品的面貌及評審組成而做的調整。第一屆時,因為元根的作品碧波飛讓決選評審認為非常卓越,故共同決議設一個不分類「最佳住宅建築獎」頒發給他,往下就是集合住宅跟單棟住宅的第二名。
第二屆則是單棟住宅沒有決選評審覺得最好的作品,故單棟只有第二名,第一名是從缺,但在集合住宅類則有選出第一跟第二名,也是自第二屆開始有設立特別獎,包括單棟住宅技術獎、單棟住宅設計特別獎。第三屆時,因較為重視集合住宅,加上該屆委員較重視建築法規的規範,集合住宅分成2至4層、5到15層及15層以上來評選,並於各類別選出得獎者,但這樣的分類方式,並非住宅獎核心要追求的,
故自第四屆改回原本的方式並一直到本屆,不再依照法規規範來分類,而是只分為單棟跟集合兩大類以及特別獎。兩大分類的獎項名稱,也依著評審跟參賽者的建議,中間做過多次的調整,用過包括第一名、第二名、首獎、優勝、優等、優選、佳作等,但卻造成外界的混淆,反而失去本獎的公信力,故自到第六屆起本協會就確認往後各分類就以首獎、佳作來命名,不再徵詢委員或參賽者的建議跟期待。
住宅獎自創辦至今心心念念的,就是提升居住者的生活品質,其中集合住宅建築不但是最多人居住,量體也是對都市環境影響最大,在建築技術的研發上也是最高的,同時也是設計者最難去突破的,因有太多限制在裡面,因此若將其跟單棟住宅直接放一起去評選,是真的有些不太公平。
侯文詠:我有兩個建議,第一是從住宅獎的核心中,提煉出一個slogan,藉此跟參賽者、社會大眾進行溝通,這個slogan不要長,但要能彰顯住宅獎的目的,是具備前瞻性要提升台灣住宅建築品質。第二是在目前評選機制中,入圍決選的作品,是否能容納聆聽居住者的故事跟心情,比如評選前先派人採訪管委會或可代表的住戶,紀錄居住在裡面的情況跟故事,提供給評審能對比建築師原初的設計是否有符合居住者的需求,看是否有達到回應居住行為的根本思考。
林佩蓉:我不確定時機是否成熟,但我相信支持設立一個不分單棟住宅與集合住宅的獎。雖然事務所還沒有機會設計集合住宅,但我很清楚有一條界線,集合住宅是設計給給不特定對象,這是它的本質,課題跟單棟住宅是不同的,當然我希望社會可朝著追求居住本質前進,不再追求華麗形式的住宅,也相信是有機會的,雖然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達到,但是該大膽地保留這個可能性。
單棟住宅相較來說比較容易去突破,來反應現代人居住上的關係,因為建築師面對的是明確的對象,能清楚知道設計是否有打動業主,激盪出對話,所以是比較能回應住宅獎的核心理念。就算是在完全不分建築類型的各種建築獎項中,單棟住宅都具有很高的設計品質,是能被評選而且得獎的,並不需要刻意分出來去審查。也樂見社宅從集合住宅類被拆分出來,因社宅裡面有許多很好的program能回饋給私人集合住宅參考,比如日本的集合住宅就是這樣,建築內除了住宅外,還複合了許多機能在裡面。
郭肇立:每個競圖都需要一個宣言,也需要一個主題、一個方向,相當於獎的slogan。我認為住宅獎應該要為這個時代指出一個方向,然後評審用這個目標去評選參賽的作品,從中選出符合目標的最好作品。而這個Statement每個人都可以寫,但剛剛聽來,侯文詠先生對住宅已經有了想法,建議是否就請侯先生來操刀,建築本來就是everything,可以從非專業的角度、居住的角度等等出發,建立一個清楚的目標,並給它一個論述,這樣討論會比較有趣,也比較有故事性,而不是硬梆梆地在談住宅類型上的分類。
侯文詠:我很樂意但因為我是建築的外行人,會需要建築專業的人士幫忙,告訴我那些是核心,不然一不小心就會偏掉,是否協會有幾位代表能協助,一起討論後,我再提出想法看大家覺得是否合適。
林曼麗:現實跟理想兩者確實有落差,聽完各位的想法後,我建議是否在既有兩個分類上,設立一個大獎來鼓勵具有前瞻概念回應住宅獎核心理念的作品,這個大獎不是後設,也非錦上添花,而是彰顯一個更新的可能性。這建議是來自我辦台新藝術獎的經驗,住宅獎可參考這樣的方式,在保有原本的分類下,建立一個超越分類的大獎,相信是能擾動目前社會上多只從資本或商務角度看住宅的現況,逐步去改變大眾的觀念,回頭來重視居住的品質。
王進坤:感謝每位評審的發言,最後也越來越聚焦,各位是否都贊成本屆將社宅獨立一個獎項?以及在原本的分類上,新設一個不分類的住宅大獎?以及若設立大獎,那原本的類型中,是否還保有首獎?
侯文詠:我建議這不分類的大獎,可重新取一個名稱,來與各分類首獎做區隔。
林曼麗:不分類的首獎跟分類的首獎,會容易讓人混淆,應該要有一個論述來說明,我一直相信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情,這一屆剛好是第十屆,是很適合做出變革,只是必須要揭示為何會有建築大獎這件事。
戴育澤:這個新設的獎項,必須配合slogan或statement去論述,若沒有符合的作品,這個獎是否就從缺?
侯文詠:這個新設獎項是在徵件辦法中就公布?還是等評選過程中有審查符合其價值的作品,才頒發獎項?然後在得獎理由中去說明。
王進坤:這應該拆為兩部分,第一是於徵件辦法中說明,告知參賽者本屆有增設獎項及增設的原因。第二是在公開徵件前,有一位評審能代表說明新設獎項的目的,於明年本屆評選完成後,不論這個獎項有選出或從缺,再請評審撰寫一篇專文論述為何該作品得獎或沒有作品獲得,就能夠前後對照,來揭示這個獎項的意義。
殷寶寧:我覺得其實不用想太複雜,就簡單一句話:「評審團對台灣良好的居住品質的期許是超越住宅建築類型範疇的。」
>最後評審委員共同決議於第十屆增設「台灣住宅建築大獎」(一名),以期表彰能以多元面向回應本獎項核心價值之住宅建築,若未能符合其價值評斷,可從缺。

四、建立slogan「打造幸福的容器.探索住宅的本質」
王銘顯:剛戴育澤建築師分享安藤的作品「住吉的長屋」,在1979年贏得日本建築學會獎時,是非常轟動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因為安藤忠雄並未受過大學建築訓練,他在開業十多年後完成的這件作品,卻讓日本這些專業評審放下門戶之見,將最高榮譽頒發給他,而到今天他們的眼光是正確的,住吉的長屋已成為小住宅的經典作品,甚至安藤作品的宇宙也是從這開始,我很期待台灣有一天也出現具備這樣能量的住宅作品。
郭肇立:我還是強調每個競圖都應該要有一個清楚的宣言,這不是說每位評審有什麼看法,因評審的看法會在評選討論時呈現,但競圖自身應該有一個清楚的主題及方向說明。一個競圖要有影響力,來自三個可能性,第一是獎金很高;第二是評審委員很有名;第三是競圖主題很清楚,但競圖就算獎金不高、評審名不見經傳,也還是可以有影響力的,那就是主題必須很清楚,能夠帶動整個時代建築的新方向,可惜今天的討論中,一直沒有很清楚地回歸到競圖的主題上。
侯文詠:我想提一個關鍵字跟各位討論看是否合適,大家對「幸福」是有感覺的嗎?因為住宅是跟家庭有關,是應該回到居住行為的根本性思考,若在slogan揭示這個目標,加上新設立的大獎,相信媒體跟大眾會更能聚焦在本獎想展現的,去體驗跟幸福有關的空間。
劉克峰:我試著舉李安的電影來說明,李安說他在看劇本時,看的不是整個故事,而是某個畫面、某個元素讓他覺得有滋味、有意思,使他可以進到一個特別的狀態,覺得可以拍這個戲,而不是在乎原著的精神,我認為這與剛剛提到幸福好像有點關係,不過就是一種同類的狀態。
林佩蓉:一定要用「幸福」嗎?在傳統的亞洲家庭裡面,可能都覺得家庭就是要幸福或和樂,但我覺得家庭是會有transition(過度)或是progress
(進步)的,這是在幫忙許多不同家庭做設計而知道的,那是很微妙的一個氛圍,已經與過去講求的和樂不同,所以現代家庭追求的還是幸福兩字嗎?我曾設計過一個住宅,業主是屬於比較成熟的家庭,彼此感情也很不錯,但雖然住在一起但都想分開有各自的空間。因此,我希望對於「家」的定義,不要這麼快就用幸福兩字,應該會有更多的可能性。
侯文詠:我認為現在需要的是一個正面表述,就是創意是比較叛逆的,但此刻應該是需要一個正面表述的主張,幸福是比較容易理解的,若不採用幸福,應該是能代表每個人生命中重要的空間,但這會很個人,是沒辦法引動大眾認同。李安導演講的那個故事的氛圍或詩意的東西,是因那個infrastructure在他的故事跟情節已被很強的建立出來,而達到的一個感受。而建築是透過設計、施工等等建造出了一個讓每個人都能在裡面找到歸屬的住宅,這樣的空間才成立,若大家沒辦法達到共識,聚焦怎樣才是理想的住宅,那這個slogan會是很虛流於表面的。
王進坤:住宅建築是非常難評選的,很感謝各位評審給予寶貴建議,希望本屆徵件辦法的調整可以帶動改變。會後會與侯文詠老師討論,依住宅獎的核心理念,來撰寫出本屆的slogan。
>在本協會副理事長許義明建築師及侯文詠老師的腦力激盪下,本屆的slogan訂為:「打造幸福的容器.探索住宅的本質」
許義明:感謝各位評審今天給予本會寶貴的建議,本會將整理今日的會議紀錄,並依此調整徵件辦法,期待這一屆的評選能給予台灣住宅建築發展正面的影響。
